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咨询 > 正文  
执行新的所得税后,抵免额度还可以继续抵免吗?
问题提交:江苏国税 发布时间:2008-04-08   字体: [ ]  
 
 

  执行新的所得税后,抵免额度还可以继续抵免吗?

  问:我公司系2002年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请问,04年\05年税务局已批复我司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执行新的所得税后,抵免额度还可以继续抵免吗?

  答:根据国发(2007)39号文,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额的优惠不在过渡优惠政策,所以08年以后是不可以继续抵免的。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问题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新准则下的应付福利费问题
·关联企业资金拆借问题汇总
·核算房地产开发成本时需要
·业务招待费的帐务处理
·印花税应归属什么会计科目
·新企业所得税中广告费和业
 
 相关问题
·以前批复未抵免完的额度(
·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是
·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在新《
·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的
·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额的优
·企业能否用生产一般货物的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所得税汇算期间发现应计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