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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采用银行按揭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题提交:润博财税网 发布时间:2008-05-16   字体: [ ]  
 
 

  房地产公司采用银行按揭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房地产公司采用银行按揭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项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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