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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投入的旧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
问题提交:贾培承 发布时间:2008-05-23   字体: [ ]  
 
 

  投资投入的旧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

  问:1、如果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评估后增值能否计提折旧,税前是否允许列支?
  2、如果未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评估后增值能否计提折旧,税前是否允许列支?

  答:对你提出的关于作为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现回答如下:首先共同学习一下有关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这是投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数,减去合理的残值后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面有七项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但这七项中没有接受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本人认为,既然卜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计算扣除,就是可以计算扣除。上述回答供参考。具体请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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