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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调整统一税率、开征物业税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文章作者:艾勇 烁东 发布时间:2006-08-04   字体: [ ]  
 
 
二手房过户开征个税政策出台后,北京市于8月1日当天出台了实施细则。市场数据显示,新规执行后,二手房完税数量锐减。而经济学家在肯定新规有利于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的同时,也纷纷提出了新的政策建议。

  新规实施后二手房完税量锐减

7月26日,二手房过户开征个税新政出台。此后的四天里,同全国各地一样,北京也出现了二手房买卖集中过户的现象。有机构统计,四天的“免税末班车”让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平均增长率超过200%。

  北京市地税局8月1日发出通知,对新政策实施的有关细则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规定,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凭证的,个税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0%;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征收额为住房转让收入的1%。而“从8月1日起执行”则是房屋原值的确定以及扣除合理费用的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而不是征收与不征收的时间界限。

  据北京多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自8月1日新规开始实施以来,北京二手房完税量锐降,而个税缴纳单数基本为零。但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本月底北京市还将迎来一轮交税高潮。这是因为,北京市内朝阳、海淀、大兴、丰台地税局规定,只要纳税人在8月1日之前领到《住房涉税情况登记核定申请表》并在窗口审核盖章,在8月31日之前再来交纳税费,都能享受现在的优惠。而在7月31日,许多没有来得及抢在最后一天办完过户手续的市民均填领了预约申请表,从而将纳税期限推迟了一个月。

  “建议按面积征收物业税”

  新规出台令多数经济学家感到满意。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认为,对房地产转手交易时的资本获益征税有利于抑制房地产的投机。而且,房地产涨价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并非业主自己的功劳,因此,在转手交易时把房地涨价收益的一部分回馈给社会,用来支持地方公共事业,是一个一石数鸟的政策。

  除此之外,林毅夫还建议政府开征收物业税,房地产的业主需按面积每年付税。在他看来,房地产业投资连续多年保持百分之二三十的增长,供给增加很快,空置面积很多,而价格却依然持续上升,而且楼盘还以一般市民无力购买的大户型为主,显示当前房地产投资性需求居高不下。而国内外投机需求购房的房地产自然倾向于选择有利于投资的大户型为对象,随着房地产价格不断地被哄抬高,开发商也就不愿意建造一般市民有能力购买而利润微薄的小户型住宅。

  “统一税率对炒房者影响有限”

  二手房个税新政及各地细则也引发了部分质疑声音。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提出,尽管政府规定的精神是朝着遏制房地产炒作、鼓励自住房购买这个方向在走,但对二手房交易采取无差异性统一税率(20%),对限制一些房价已经上涨较多地区的市场炒作效果有限。

  此外,采取无差异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税率,对发展二手房市场会起到一定的阻碍。易宪容认为,在市场预期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二手房的供应者就会把所增加的税收成本转移由消费者来承担,从而使得消费者的需求下降;如果市场预期房价会下跌,消费者就不愿意承担所增加的成本,从而引发部分供应者持房待售,减少二手房的供给。

  他建议,对于二手房市场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重点应放在遏制短期炒作上,特别是对一两年内的炒作课以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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