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不真实、不清晰已成为税务部门稽征税收的主要障碍,规范企业会计基础核算工作是做好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的当务之急。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严格执行有关成本核算方面的法律制度规定,把公用设施投资,按受益原则,合理均等地摊入各开发项目成本中,有明显费用提前摊销、收入滞后体现等人为调节纳税所得额的痕迹。二是把历年来所有工程开发成本,放在一个账户中进行核算,而不是以项目为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使 确认当期单项工程开发成本失去依据。三是对竣工待售甚至已售的房地产不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将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计入工程项目成本,降低成本利润率,偷逃土地增值税。凡此种种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准确稽征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等各种税款。
笔者以为,做好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重在规范会计核算。地税部门应成立专项税收检查组,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专题检查,推动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税收征管奠定一个良好的财务基础。同时,对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要在吃透税法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改变企业定期申报、税务部门定期就 账查账的传统征管稽查模式,组织熟悉房地产企业业务流程、业务特点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税收征管人员对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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