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关注 > 正文  
房地产投资需缴哪些税?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08-01-07   字体: [ ]  
 
 

问题内容:
  我公司现打算以一处房地产进行投资,具体是:该房地产经评估后,以评估价作为出资额投资到一公司,按出资额占有股份,并享有分红。该企业为旅游企业。 请问我公司需要交纳哪些税收?

回复意见:
您好:
  贵公司以一处房地产进行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不为房地产企业,因此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另外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应按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处理,该文件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2008年3月1日扣缴个人所得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主
·当前税源管理若干误区及辨
·北京:2008年企业所得税预
·税收政策:难堪废旧物资利
·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管理中存
·房产赠与税一刀切难保公平
·年收入超12万元个税自行申
 
 相关文章
·2008年哪些税会减?哪些税
·销售旧固定资产是否应开具
·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2008车市:新能源汽车获得
·寻找两税合并带来的机会
·中小企业购节能设备可减税
· 关于转让股权的税费
·房地产开发商成本压力增大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