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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辅导专题
1、什么是税法所指的亏损额?
答: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数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2、北京市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弥补亏损?
答:北京市范围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它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申请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人在亏损年度未向税务机关按期申报的,以后年度不允许税前弥补亏损。
3、纳税人申报税前弥补亏损的数额,必须经过哪几种方式进行审核?
答:对纳税人申报税前弥补亏损的数额,必须经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审核: 一是通过税务部门案头稽核确定的亏损额(税前弥补亏损案头稽核工作流程市局另定); 二是经税务部门以各种检查方式确认的亏损数; 三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精神,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要经地税局认定有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核确定的亏损额。
4、纳税人在盈利年度要求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报送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以后盈利年度要求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应在当年度纳税申报时要同时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表格,纳税人可以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下载;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按有关规定录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项目报备表》表格通过电子网络向税务机关申报。
5、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注意事项
答: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七个方面值得注意
注:部分资料摘自北京地税
7、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弥补亏损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弥补亏损是如何规定的?
8、公司合并弥补亏损的税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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