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基础 > 正文  
理财:六类金融产品免税
文章来源:《城市快报》(天津) 文章作者:姚华 发布时间:2008-10-10   字体: [ ]  
 
 

  理财:六类金融产品免税

  1、国债。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2、基金。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都是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家还没有出台代扣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这类产品暂时也可以免税。

  4、信托产品。国家对信托收益暂无代扣缴规定。

  5、保险理财。参加保险所获得的各类赔偿是免税的。封闭式运作各类保险等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6、教育储蓄。免征利息税。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及参考
·企业所得税法简介
·个人所得税简介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关于企业整体转让及股权转
·社保费基本知识
·企业所得税法业务知识自学
·提醒:二季度预缴企业所得
 
 相关文章
·最常用的税务术语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涉税处理
·留学回国买车有哪些税收优
·全面解读北京奥运会各方涉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何区
·房屋大修期间可免缴房产税
·2008年上半年增值税政策变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