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资讯 > 正文  
外企承包工程也要缴营业税
文章来源:台海网 文章作者:黄小红 余娜 谢嘉晟 发布时间:2006-12-14   字体: [ ]  
 
 
  现在,境外企业到境内承包工程、提供劳务以及向境内企业销售设备的情况日益增多。昨日,市地税局提醒境外企业,从事这些活动也要向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

  在厦门地税局近期开展的专项纳税评估中,发现有不少企业因对税收政策不了解漏缴或者少缴了税款。日前,厦门地税局首次对全市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期间,向境外企业出包工程、购进设备和接受境外企业提供设计、咨询、认证等劳务的59户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共补缴税款260万元。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大连地税局:公积金个税税
·新税法工资支出可在税前扣
·年终奖明年发怎么扣税?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相关文章
·境外股票期权所得也需交个
·外企抓紧两税合并最后优惠
·广州大小型饮食业存在偷逃
·不报虚报税最高罚五倍 青
·沈阳:水产业户补缴百万增
·广州残疾人员每年可减退税
·移花接木少缴税 变味“筹
·把丝绸卖到印度去要交77%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