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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小型饮食业存在偷逃税问题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文章作者:杉 张莹 卓银玲 发布时间:2006-12-14   字体: [ ]  
 
 
  税局将定期跟踪酒楼大厨收入

  广州地税稽查部门调查显示,无论大型或小型饮食业存在不同程度偷逃税问题,大厨师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工资偏低申报。市地税局决定对重点税源户的个人所得税加强监控,调整厨师、高级管理人员等重点纳税人的个税定额,对总经理、大厨师等高收入人员实行在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跟踪。

  私设两套账目偷逃税

  广州市各类饮食企业超过5000户,时近年关,正值广州饮食消费的旺季。但是,饮食业业户自行申报的非开具发票部分营业收入明显偏低,普遍只有其总收入的10%至20%,有的甚至只有总收入的1%。

  市地税局表示,在花样百出的偷逃税伎俩中,私设两套账、少记收入问题普遍,不少业户利用行业特点,即客户不需发票或现金支付等收入记入账外,造成纳税申报严重不实。白单、收款收据入账现象普遍,成本费用的列支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使用假发票或购买其他单位发票入账,虚列成本;以收入倒挤成本,按既定的收入和一定的毛利率,倒推成本做假账。

  个人所得税申报不足

  据调查,现行饮食业的大厨师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工资水平一般在5000元以上,有些上档次的企业甚至达到万元以上。为逃避个税,有些企业对大厨师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工资偏低申报,即使是账册健全、经营较规范的国有企业也不例外。

  市地税局表示,为逃避税收检查,企业谎称部分重要账册、顾客点菜单丢失或销毁,或托词主管账册的财务人员因病或各种原因不在场而无法找到账册等成了众多饮食行业的“共同借口”,销毁收入凭证情况较为普遍。

  据了解,2005年,广州地税稽查部门共查补饮食行业税款2170多万元,2006年1至8月检查发现,23户饮食企业存在涉税问题,查补税款594万元,入库税款532万元。

  四大措施监管饮食业

  违法经营、违章使用发票要严惩

  对违反规定、不足额申报纳税的业户严惩不怠,对不规范用票、违章用票等行为按《税收征管法》赋予权力和职责的范围内,处以严厉处罚,并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简便易行的违章发票举报制度,使不开发票、少开发票、使用假票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遏制。

  加强监控重点税源户个人所得税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厨师、高级管理人员等重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定额,尤其对长期按定额下限缴交个人所得税的企业,重点清查。对总经理、大厨师等高收入人员实行在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跟踪。

  达到偷税标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针对饮食行业特点,改进检查方式,加强检查效果,采用突击检查、税警联合办案等方式不断加强整顿和规范饮食行业税务管理,并将达到偷税标准的企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和协税护税氛围

  通过各种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宣讲会、专题税宣活动、定额发票抽奖活动等,加强经营者的纳税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协税意识,逐步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守法、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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