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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手法十分罕见
今年9月,合肥市地税局包河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一名购房者手中持有的《房地产转让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的内容和公章存在疑点,于是迅速送交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令人大吃一惊,该房地产转让完税通知单上审核人员的签字和单位印章都被人伪造了。9月27日,地税包河分局向合肥庐阳刑警三队报案。
由于作案手法罕见,属合肥首例,涉及国家税款流失,此案引起了庐阳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庐阳刑警三队第一时间找到了房屋交易人,通过了解,该笔交易由某房地产公司业务员张某具体经办。9月29日,张某被“请”进刑警队,他如实交代,自己伙同老板庄某等人,在二手房交易中,以可以找熟人减税诱骗房屋交易人,而后通过程某(负责提供假的空白税单)、刘某(负责假印章)等,伪造地税部门的公章和审核人签名,偷逃税款肥己损公。张某归案当天,庄某、刘某、程某也相继落网。9月30日和10月18日,3名涉嫌伪造公章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桑某和宋某先后被警方抓获。
流水作业分工明确
据介绍,这伙人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娴熟,几乎是“流水作业”:首先,纳税人通过中介公司的业务员A把房屋卖掉,A说可以找人减税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欺骗纳税人,随后介绍能办税(指办理减免手续)的别的公司业务员B与纳税人联系。B与纳税人谈好具体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一般按完全交税的7折或8折谈价)。双方谈好后由A收集好买卖双方的资料给B。B接资料后先电话通知能提供税单的人C,准备一张××区的税单,并约好哪天要过户。C便通知D弄一张盖××区地税局公章的空白税单,当D将一张盖上××区地税局公章的空白税单交于C时,C便将从B手中得到的资料按照税单的要求填好(并模仿审核人签字)。然后C将一张完全填写的税单交回给B,B用不易识别的假材料蒙混,将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与纳税人兑现谈好的费用(不提供任何交税款的发票给纳税人)。B拿钱后会按每张税单2000元左右的价钱付给C,再按每户几百元不等的价格付给A,剩下的大部分钱均由B得。C会把拿到的钱再分一些给D。
警方提醒莫贪小利
警方分析认为,二手房交易双方都存在想少缴税、图省事、对交易环节不熟悉等弱点,因此受巨大的利润驱使,一些中介公司的不法人员利用这些弱点,选择铤而走险牟取暴利。目前,警方已破获此类案件多起。12月份,庐阳刑警三队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其在省城庐阳区的作案手法与此案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是,犯罪嫌疑人将伪造公章和签名的“活”全部“承包”给了假证贩子。
警方郑重提醒市民,二手房交易缴纳的税款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所谓“特殊渠道”减少税费都是不足信的,贪图小便宜只会为房屋交易留下“后遗症”。买卖二手房的市民,最好亲自到地税机关办理缴税手续,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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