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资讯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销售额上调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作者:《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2006-12-22   字体: [ ]  
 
 
  国家税务总局12月21日称,此次修订《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调整了建账销售额标准。

     为了适应个体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和规范个体建账工作的需要,新《办法》在综合考虑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和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建立复式账和简易账的月销售额标准做了一定幅度的提高。

     提高后的标准为: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应当设置复式账。

     新《办法》规定,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万元至4万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至6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的,应当设置简易账。

     有关人士表示,建账经营额标准的提高,一方面使得建立复式账和简易账的要求更加切实可行,另一方面也符合广大个体经营者的实际情况。

     新《办法》还取消了雇工标准,提高了注册资金标准,将建立复式账的注册资金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明确了建账方式的确定程序。

     新办法还明确了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修改了对不按规定建立和使用账簿的处罚权限,删除了《办法》的第七条关于“设置复式账和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设立账户,启用账簿时应事先送主管税务机关审验盖章”的规定。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
·大连地税局:公积金个税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年终奖明年发怎么扣税?
·新税法工资支出可在税前扣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相关文章
·96万豪宅变36万 11万税变6
·北京商品房土地增值税实施
·税务总局 个税申报计算口
·深圳布吉税务所:查处一企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国税总局以案例细解个税申
·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五
·"税耗子"流水作业吃定二手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