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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司经营农村有线电视网络3年内免征营业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文章作者:《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7-02-06   字体: [ ]  
 
 
   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其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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