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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还剩最后10天 隐瞒不报者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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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文章作者:邢飞
发布时间:2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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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年收入超12万元者个税自行申报最后截止期还有10天时间,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昨天12时,北京共有17万高收入者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
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申报截止日期的临近,每天超过1万人甚至更多的集中申报将在最后10天到来。为圆满完成最后纳税申报工作,市地税局已经开始采取方案,对于应报不报的纳税人,将会进行约谈,令其限期改正。
据了解,个税申报人数最近一段时间陡增。个税申报人数在上周五达到14万人,在本周保持每天1万人的快速增长,并在昨天突破17万大关。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税集中申报的最后高峰将在未来10天到来。
市地税局已经采取加强网络维护,确保申报系统运行稳定和安排专门力量对申报信息及时整理和录入等四大措施。此外,针对北京大多数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的情况,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纳税人因为网络“拥堵”难以登录申报系统,地税部门会将申报表寄到纳税人家里,纳税人也可以来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将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协助纳税人填写相关申报资料。
对在3月31日前还没有进行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和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在申报最后截止日后对应报不报者进行约谈和检查,令其限期改正。“比如一个单位,根据税务部门掌握情况应有100个人须进行申报,可是在3月31日之前实际申报的只有20人,税务部门将派人去单位进行约谈和检查,令其限期改正。”
特别提醒
隐瞒不报者将被处以罚款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部门会将其信用“瑕疵”记入个人诚信信息。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还将对隐瞒不报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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