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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上市将受新税法冲击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作者:《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07-03-23   字体: [ ]  
 
 

针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些焦点问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合伙人李展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所得税的细则初稿已经出炉,预计七八月份能最后定稿并公布。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公布后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外资企业更为关心究竟如何过渡。李展伟对记者表示,尤其是利润所得后如何分派红利,国务院是否减免,还有待细则进一步明确。

据介绍,根据国际惯例,一般红利均按照本国税法来规定是否征税,如果不可以抵免,对港资企业影响很大。

李展伟还算了一笔帐,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将与内资企业按照25%的统一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投资100万就有75万的税后利润,25%只是名义税率,如果按10%计预提税,那么应计提7.5万元,加上原来的25%,则意味着实际税率可达32.5%,相比原来征收33%所得税,税赋有所减轻,但幅度并不大。李展伟表示,“目前的税法明文规定对企业的红利是免预提税的,但新税法首次把企业的红利列入征收预提税的范围,虽然规定国务院有权减免,但征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而且预提税率会定为10%。”

目前,按照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签署的税收优惠协议,注册地为香港特区的公司对派出利润只需要缴纳5%的预提税。有消息称,一些内资公司正在进行调整,试图将公司注册地——开曼或者维尔京群岛变为中国香港。对于维尔京群岛的企业来说,如果预提20%,则实际上缴完所得税后只剩下60%的利润,但对于香港企业而言,交纳5%的预提税,实际上同样100万的投资,未分配利润将达71.25%,显然这对那些目前正考虑成立一个新控股公司的企业将面临选择注册地的问题。

“同时,新税法超前引入的居民企业概念,可能向一些注册在海外但实际业务、管理在中国的企业征税,而这些企业中,红筹公司将可能成为焦点。”李展伟说,“如果红筹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它们的利润就将被征收25%的统一税率,而香港对这些企业利润征收的税率为17.5%,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将可能会加重。”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引入的中国居民企业概念,将不再仅仅把注册所在地作为征税条件,一些注册在海外而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也将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来征收相应的税收。对此李展伟说,“居民企业负有全球纳税义务的规定一旦明确,将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造成一定的税务压力。 因为他们在海外的收入将被中国国内征税,而此前,如果他们是注册在免税地,这些税收就几乎不存在。

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底,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的公司总数达到350家,占香港上市公司的30%,其中包括130家H股公司,91家红筹公司,129家民营企业。目前,已经有不少红筹公司表达了回归A股的想法,该所大中国区税务副主席兼合伙人沈钰文认为,税收因素可能是中间的一个重要原因,“既然享受不到香港的税率,那还不如接受内地的税率。”他还表示,“像百度、搜狐等公司可能也会受到这样的影响,受影响的还包括那些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基金,以及在中国设立亚太地区总部的跨国性企业。他们必须认真审查公司现有的架构。”

面对外资在华企业的税负增加问题,李展伟仍表示新税法仍有一定的惊喜,那就是将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此外,他还透露,政府将保留和扩大一些政府鼓励的产业政策的税收安排。例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将被确认为免税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及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外,预计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也将会重新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此外,对投资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税制允许所得免税,或按15%税率征税,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适用于政府重点鼓励和支持的产业和项目),将得以保留。同样,新税法保留了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尤其是那些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

安永对新税法的判断是,新税法并不会影响到外资投资中国的热情,将给所有中国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并通过改进税收优惠政策,使其更加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新税法的总体战略方向将不再是通过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特别税收优惠,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而是更加注重建立一个统一的税收制度。此外,安永还提醒外资企业要注意新政策中的反避税条款。“在新税法下政府部门拥有了更多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李展伟说,这些都表明中国政府正在逐渐放弃以税收政策作为吸引外国投资的工具,转而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对那些在国内有税收实体的纳税人的税源征收上,可以预见中国政府的税收征管力度将大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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