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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税地税曝光一批涉税案件 三“税鼠”受重罚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文章作者:王荣军 发布时间:2007-04-02   字体: [ ]  
 
 
  4月1日,在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国税局、地税局公开曝光了一批涉税违法案件。尽管一些企业偷逃税花样多、隐蔽性强,但在税务稽查部门的深入调查中,这些“税鼠”不仅原形毕露,还受到了税务部门的重罚。

  据南宁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金税工程协查中,该局发现南宁市远闻制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河南许昌鸿来达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5份。经过专案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深入检查,查实该公司于2004年1月非法取得许昌鸿来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楚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联辉贸易有限公司等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75份,进项税额共计386万元,该公司已于2004年1月全部申请抵扣。该公司这一做法触犯了税收法律法规,南宁市国税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追缴该公司增值税386.39万元,加收滞纳金11.09万元,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386.39万元,共计783.87万元。

  2006年初,南宁市国税局稽查部门对南宁市内各大建筑公司使用大宗建筑材料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在对广西某建工集团下属建筑工程有限分公司取得的一些钢材发票进行比对时,发现广西林麟工贸有限公司有使用假发票偷税的嫌疑。通过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发现该公司为私营性质,属小规模纳税人。自2004年4月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后,一直未依法在辖区国税部门申报纳税,也未向国税部门领购过发票。经国税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假发票偷税的手段恶劣,案情复杂,共查获假发票存根60份。该公司在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143.55万元,未申报纳税,偷税120.9万元。据此,南宁市国税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追缴该公司增值税120.9万元、加收滞纳金24.52万元、处以所偷税款两倍的罚款241.81万元,共计387.24万元。

  南宁市地税局也曝光了广西建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据介绍,南宁市地税局稽查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广西建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纳税情况立案检查。经查实,该公司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采取在账上不列收入等手段,隐瞒销售某楼盘和出租房屋取得的应税收入,也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以及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及少缴税费共计约2088万元,其中偷税款约为839万元。据此,南宁市地税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公司追缴税款2088.8万元,加收滞纳金69.6万元,并处罚款848万元。

  另外,南宁地税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日前全面启动,从3月份到10月份,专项检查工作将锁定建筑安装业、租赁业及交通运输业三大行业,依法查处所检查三大行业中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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