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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征收高额税费 提高养狗门槛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文章作者:刘- 发布时间:2007-06-22   字体: [ ]  
 
 
  今后,养狗将会成为一种“奢侈”的行为。近日,市政协副秘书长、民盟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周浩提交提案,建议提高养犬门槛费,对犬只养殖、交易、宠物医院征收高额税费,把犬只行业纳入高消费行业。同时,市犬只管理办公室表示,政府已准备采取措施,通过提高收费来限制养犬数量。

  提案

  监管犬只行业增加养犬成本

  “对犬只的管理不能仅仅针对养犬者个人,而应该监管整个犬只行业。”市政协副秘书长、民盟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周浩告诉记者,这也是他提案的核心内容。

  周浩说,现时犬只交易行业中存在太多的随意性和恶性竞争,以致市场中不时出现诸如哄抬狗价等非理性行为,比如之前的“藏獒热”。而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潮流”又加速了犬只数量的增长和层出不穷的犬只问题。所以,治理狗患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提高个人养犬的门槛费;另一方面,对犬只行业加强监管并征收高额税费,通过增加养狗成本这一“经济杠杆”来解决“减少犬只数量”这个难题。

  周浩在提案中提出,应首先大幅提高犬只认养证的办理费用,改变现行犬只认养零费用的规定。尽快出台《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明确犬只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利,并对违反法规的犬只所有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其次,应把犬只行业纳入高消费行业,对交易市场、宠物医院、宠物美容院、狗饲料、狗养殖户等犬只服务行业征收高额税费,以增加养狗成本,进一步提高养狗门槛。

  同时,另一位市政协委员王竞宇也在提案中建议,可借鉴德国经验,规定养狗必须为狗购买类似机动车“第三责任险”的强制保险,用于赔偿狗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可专门开设宠物险,或以附加险的形式,把宠物纳入保险范围。养狗户投保后,如果家中狗狗伤了人,依法应由宠物主人赔偿的,可由保险公司来买单。

  解读

  犬只办证费用将提高

  对于政协委员们的提案,市犬只管理办公室表示,《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已纳入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年内有望出台,草拟《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通过提高收费来限制养犬。

  市犬只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延超告诉记者,市犬只管理办公室一直在为条例的制定做摸底和前期准备工作,政协委员们的提案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同时,在市犬只管理办公室代市政府草拟的《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中,通过提高犬只认养证的办理费用来限制养犬数量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在,《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静待市人大的审议。

  另外,市犬只管理办公室还联合市工商局开展了一系列治理狗患的行动,比如对机投镇桃园宠物市场、十陵宠物交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对犬只进销建立台账、登记注册。

  规定

  有“身份证”的狗狗才能投保

  为了解宠物险的相关情况,记者走访了多家保险公司,探访到华泰保险已将宠物责任纳入保险范围。

  华泰保险宠物险保费为20元,保险期为1年。投保后,如果家中的狗狗伤了人,依法应由宠物主人赔偿的,将由保险公司来“买单”。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付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单次赔付不超过2.5万元。另外,保险公司在条款里规定,必须是“有政府核发饲养许可证的犬类”。华泰保险成都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就像承保人一样,宠物也要有“身份”才能买保险。据了解,除了只保有“身份证”的狗狗之外,以下三种情况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宠物伤害的是自家人;主人故意行为导致的宠物伤害事件;只承担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则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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