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资讯 > 正文  
四川:部分减免税试点县(市)直接批
文章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文章作者:曾实 发布时间:2007-09-17   字体: [ ]  
 
 

  扩权试点县实施地税管理新机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实施意见》近日开始实施。根据《意见》,今后,27个扩权试点县(市)在企业所得税等个别税种的减免上将享有更多的税收管理权限;到2010年,扩权县(市)地税收入、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全省县级平均增长幅度,收入规模要在2006年的基础上至少翻一番。

  《意见》明确,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管理的涉税事务外,原需市级地税机关审批或管理的税收事项,原则上改为扩权试点县(市)局自行审批、管理;原需经市局审核、报省局审批的,原则上改为由扩权试点县(市)局直接审核,报省局审批;今后赋予试点县(市)所在市地税机关的税收管理权限也将参照这一原则执行。

  即日起,在扩权试点县(市)凡遇自然灾害的纳税人需减免所得税的,由扩权试点县(市)直接审批;扩权试点县(市)局受理纳税人处理财产损失时,当年申请扣除的财产损失在20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项目申请抵免新增企业所得税,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以及对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属市局审批权限范围的,均由扩权试点县(市)局直接审批。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减免税审批事项,扩权试点县(市)局比照所在市市局的税收管理权限办理。另外,对纳税人报送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申请,第一年由扩权试点县(市)局审核后直接上报省局审核确认后执行,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则报所在市市局审核确认后执行。

  实现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征收管理机制与省地税的直接对接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扩权试点县(市)局受理纳税人处理财产损失时,

  当年申请扣除的财产损失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申请以及纳税人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项目申请抵免新增企业所得税,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以及纳税人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申请,均由扩权试点县(市)局核实或审核后直报省局审批。

  省地税局已按照省财政预算,将原本下达到21个市(州)的税收征收预算实施再分解后,涉及27个扩权试点县(市)的部分直接下达到县(市),扩权试点县(市)地税部门从9月起正式执行月、旬等税收统计数据对省局直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大连地税局:公积金个税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年终奖明年发怎么扣税?
·新税法工资支出可在税前扣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相关文章
·税总和保监会昨发通知 欠
·最增值税发票审批权下放
·海口拆迁办负责人:被拆迁
·深圳:税警联手强化外国人
·企业国资收益收取管理 暂
·乌鲁木齐纳税人缴纳车购税
·出口退税政策做出调整 农
·全国流转税业务会议要求,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