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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房交易将按评估价征税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文章作者:苏昕 发布时间:2007-09-19   字体: [ ]  
 
 
  相关政策可能10月出台,土地使用税也将于年内开征

  深圳市地税局昨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在会上透露,地税局一直在研究的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政策10月可能出台,土地使用税也将在年内开征。

  他介绍,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一整套二手房地产评估价格体系初步建立起来,并已上报市政府征求意见。该政策会将深圳划分成几个片区,不同的片区对应不同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投资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成交价若低于评估价时,以评估价标准缴税。该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杜绝目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量存在的阴阳合同偷漏税问题,炒房行为也将受到极大抑制。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后,卖方短期内可能会将一部分流转环节的税收转嫁给买方,但所得环节的税绝对是卖方需要缴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共涉及个人所得税等6税1费,其中5税1费都需要卖方缴纳,只有契税需要买方缴纳,印花税则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缴纳。章家寿表示,深圳地税局下半年另一个工作重点就是土地使用税的开征。他表示,土地使用税年内一定会开征。国家税务总局一直要求各地方税局加快这方面的工作进度,以便进一步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他介绍,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主要面向房地产开发商。考虑到不同片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及地价水平,土地使用税也会设立几个档次。土地使用税主要是从目前国土局征收的土地使用费转化而来,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尽相同,国家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税最高水平为每平米30元。

  今年1至8月,房地产业营业税收入在45.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3%。但受宏观调控影响,作为今年税收增长热点的房地产业营业税,近来增长出现下滑,8月份,深圳房地产营业税收入4.1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4%。章家寿分析,房地产业近来营业税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种调控措施陆续出台,已影响到人们的购房预期,新房销量大幅减少,二手房成交也大幅下降,人们对阴阳合同中隐含的税收风险的警惕性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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