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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个税申报”制度试验成功
文章来源:红网 文章作者:吴睿鸫 发布时间:2007-10-17   字体: [ ]  
 
 
  我国第二次高收入人群个税申报工作日前启动。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12日表示,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认真做好明年对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上海证券报》10月16日)
  
  在今年的3月份,被社会各界称作是中国首次“个税申报”的制度试验,终于在各种质疑声中开始了,可这场试验并未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有个比较圆满的结局。数据显示,个税申报到达最后期限后,自行申报者有140万人,而权威部门在此之前曾经预计,全国将会有600万到700万人在自行纳税申报人群之列。与此相比较,申报人数仅仅达到了预期的20%左右。
  
  如今,第二次个税申报即将拉开帷幕,面对首次“个税申报”制度试验的不大理想,因此,我们更应该未雨绸缪,从税收本质以及税务监管体系建设等深层视野,来分析和解读个税申报遭遇的尴尬,而绝不能仅仅片面指责纳税人纳税意识浅薄,税法观念差,只有这样,才不至于重蹈初次个税申报不太成功的覆辙,第二次“个税申报”制度试验才有望取得实效和圆满。
  
  笔者觉得,从税收本质上讲,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最其码应具备三点:其一,个税申报纳税者会得到好处。按理说,税收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和企业缴的税越多,国民所享受的回报越大。可是,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倒数几位。

  
  再者,不申报者应受税法的严厉惩罚。长期以来,工薪阶层一直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可是,一些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却长期与个税无缘,我想,最主的因素是偷逃税者得不到应有处罚,自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因为偷逃税而坐牢的更是凤毛麟角。而从此次个税申报来讲,个税申报依然“赖”上工薪一族。从首次个税申报人员的结构看,仍然由工薪阶层“唱主角”,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寥寥,那些被列为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申报人数也相对较少。
  
  此外,税务部门要想详尽掌握一个人的收入情况,必须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但从实际来讲,现实的纳税环境,使得很多人仅仅是把税务部门能够准确掌握的工资部分的信息进行了一次形式上的填报,而更多收入多元化的高收入者,税务部门并不能真正掌控,从而使绝大多数高收入者故意逃避个税申报的义务。显然,此种情况的出现,并非税务部门的初衷想法。个税申报监管体系中的“漏洞”和“管涌”,不仅给积极申报者产生不公平感,更能使逃税者心存侥幸,甚至心安理得。如此以来,很难以使个税申报成为一次轻松的守法之旅,而更易沦为一场“制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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