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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中国硅锰反倾销案终裁:税率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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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作者:陈姗姗
发布时间:20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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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获悉,欧盟委员会已就硅锰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统一为8.2%。 硅锰是在生产钢铁时添加的原料,欧盟于2006年9月对来自中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的硅锰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我出口金额约3200万美元。 这一反倾销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在调查中,欧盟将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均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初步决定将巴西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替代国。最终,对中国硅锰的反倾销税为8.2%,对哈萨克斯坦的为6.5%。 在作出终裁前,欧洲钢铁联盟曾表示反对,称如果实施新的反倾销税政策,欧盟的硅锰进口量及价格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只是用户会更换新的供应商。近几来年,欧洲钢铁企业与中国的合作非常友好,而且价格也极为合理,若真的执行反倾销政策,将会阻碍欧洲铁合金用户的正常交易,不利于欧洲钢铁工业的发展。但这一反对并没有奏效。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很多硅锰生产厂家已暂停向欧盟出口硅铁,有部分企业将出口转向其他海外市场。不过,也有一些企业表示,目前欧洲硅锰现货价在1100至1180欧元/吨(合1600至1730美元/吨),由于硅锰的价格较高,而成交清淡,加征反倾销税将不会立即对市场造成影响。 而在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时,国内硅锰企业生产成本还因电力价格增加等因素而上涨,过去数年中国内曾4次上调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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