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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取消多种农产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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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作者:游锋华 徐海星
发布时间: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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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竞价出售国家储备粮以及增加粮食进口后,国家又增加了一条新的政策以遏制价格上涨。昨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将从本周四(12月20日)开始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为13%。同时列出了此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的清单,共涉及84类农产品。
目前出口退税率为13%
据悉,以上几类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财政部在公告中表示,对2007年12月20日前已经签订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须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后在2008年2月29日之前出口的,将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未经备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2008年3月1日以后,无论新老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在价格水平持续高涨的背景下,近期国家针对农产品价格的调控政策频繁出台。12月11日,国家有关部门完成了对50万吨国家储备玉米的竞价销售。另外,农产品进口力度也有所增强,昨日中国海关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1月我国出口大米115万吨、玉米487万吨、大豆40万吨。
今年初以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价格上涨了近70%,并在上月末达到了历史最高点;大商所的玉米期货以及郑商所的硬麦期货的上涨幅度也都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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