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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确定 上海最高北京其次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作者:熊剑锋 发布时间:2008-01-16   字体: [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各地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

  去年12月初,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对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进行了修订,对耕地占用税的上限和下限提高了四倍左右,但未规定平均税额。

  此次规定的各地每平方米平均税额标准,上海最高,为45元,北京40元和天津35元随后。内蒙古等6省区为最低的12.5元。

  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杨遂周此前表示,除将提高标准之外,对一些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耕地特别少的地区,还可在平均税额基础上提高50%,对基本农田占用也要提高50%;而如果占用基本农田,且是在经济开发区、技术开发区的地区,在原来提高50%的基础上可再提高50%,最高提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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