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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布恢复对石脑油等四类成品油征收全额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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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社
文章作者:新华社
发布时间: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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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周二报导称,中国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和国家税务总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宣布恢复对石脑油等四类成品油征收全额消费税。
中国之前对这些成品油仅征收全额消费税的约30%。
燃料油的全额消费税为每升人民币0.1元,约合每吨人民币110元。
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全额消费税为每升人民币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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