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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宋兰赞成不宜过频调整印花税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作者:李方 发布时间:2008-03-10   字体: [ ]  
 
 

  国税总局宋兰赞成不宜过频调整印花税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不宜过频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日前表示赞成。她同时表示,“印花税是一种调控手段,具体由国务院决定。”

  在列席政协农工党小组讨论时,宋兰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税收问题进行了回应。对于“为了体现公平性,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征收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呼声,宋兰表示,由于税务部门很难判断纳税人的真实情况,调整的条件目前还不成熟。

  宋兰透露,燃油税已经有初步方案,但在时机上尚不成熟。最初提出征收燃油税时,油价比较低,而现在需要考虑高油价的背景。对于开征物业税或财产税的建议,她表示,“积极创造条件,但开征物业税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定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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