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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详解未来完善税制十大重点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作者:赵杰 发布时间:2008-03-11   字体: [ ]  
 
 

  谢旭人详解未来完善税制十大重点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称,下一步税法调整重点应“分门别类”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表示,未来我国完善税收制度将有十大重点,其中包括抓紧研究全国增值税转型方案、积极研究个税改革方案等。

  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谢旭人表示,这十大重点包括抓紧研究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消费税税率;围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积极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实施资源税改革方案,建立资源税收入随资源收益变动的调节机制,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择机开征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等。

  谢旭人还表示,在统一税政、明晰税权的前提下,适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昨日表示,他个人认为全国人大财经委下一步比较突出的工作应该是加强税法的完善。

  贺铿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还没有出来,新一届财经委的工作计划也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今后五年财经委将承担怎样的立法任务,“目前还不明确”。

  贺铿认为,下一步税法的调整重点应该“分门别类”。一方面,针对各行业的发展情况不同,要实行差别税率;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各区域、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比较大的现实情况,也要实行差别税率。

  “这样可以促进资金和人才的流动,让资金到更需要发展的地方。”贺铿说,“我们现在的税种有些不合理”,所以“还应该加强对企业税种的研究”。

  基于自己的分析,贺铿认为,资源税的征收“势在必行”。而诸如资源税、燃油税等新税种在明确征收的同时,要在下一步税法完善中予以考虑。

  他认为,围绕资源的收入“不纳入预算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他同时表示,上一届人大财经委在经济立法方面已经做了“可圈可点”的工作,不断促进国家预算的合理化和科学性,加之立法本身也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对于目前上述立法不到位的地方,“也可以要求对预算法进行修订”。

  至于税法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是否会如自己所说的作出修改,贺铿表示,需要拿到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上共同研究和探讨来决定。

  按照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2008年将积极推进和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等一批重要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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