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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5个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文章作者:殷正明 发布时间:2008-04-17   字体: [ ]  
 
 

  上海35个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市政府批准,位于外环线以外的12个国家级开发区、23个市级工业园区以及宝钢宝山厂区已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最近,市地方税务局向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发出了《关于确定本市外环线以外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范围的通知》,近日中国上海网站刊登了这一通知。通知中说,《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环线以外“经市政府批准批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经市政府批准,对处于外环线以外的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开发区以及宝钢宝山厂区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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