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资讯 > 正文  
关于化肥类产品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文章作者: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8-04-18   字体: [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化肥类产品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通知

发布机关:国务院

发布文号:税委会〔2008〕15号

发布日期:2008-04-14

实施日期:2008-04-20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内用肥旺季,对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价格为基础,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税率为100%。
  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范围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范围

附件:

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范围

商品名称

  

现行税率%

特别关税税率%

磷酸

28092019

0

100

28141000

28142000

0

0

100

氮肥

28271010

28271090

31021000

31022100

31022900

31023000

31024000

31025000

31026000

31028000

31029010

31029090

0

0

35

0

0

0

0

0

0

0

0

0

 

 

 

 

 

100

磷肥

31031010

31031090

31039000

30

30

0

 

100

商品名称

  

现行税率%

特别关税税率%

钾肥

28342110

28342190

31042090

31043000

31049010

31049090

30

0

30

30

30

30

 

 

100

复合肥及其他化肥

31051000

31052000

31053000

31054000

31055100

31055900

31056000

31059000

0

35

35

35

0

35

35

0

 

 

 

100

 


  注:产品范围以税号为准。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大连地税局:公积金个税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年终奖明年发怎么扣税?
·新税法工资支出可在税前扣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相关文章
·关于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
·关于扶持“3·14”事件后
·加征100%关税 限制化肥出
·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
·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
·财政部关于成品油进口税收
·部分进口汽柴油享进口环节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