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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丰土地使用税新标准出台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文章作者:李世兵 发布时间:2008-07-15   字体: [ ]  
 
 

  安徽长丰土地使用税新标准出台

  继本月初,合肥市市区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出台之后。7月11日,长丰县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新标准报经市政府审批通过。

  据了解,新标准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扩大了征税范围,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也确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二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新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较原标准平均提高2倍多;三是适当调整了等级区域。

  据介绍,根据新规定,该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分为3个等级,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标准分别为3.4元、2.6元和1.8元,新的税额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经预测,新标准的执行将使该县土地使用税年收入突破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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