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资讯 > 正文  
三部门联合通知:个体工商户9月告别管理费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文章作者:刘 莉 发布时间:2008-09-01   字体: [ ]  
 
 

  三部门联合通知:个体工商户9月告别管理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通知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

  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将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据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显示,过去5年中国个体工商户注册户数由2571万户下降至2464万户,减少了107万户,年均降幅为0.8%。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造成创业艰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国家推出该措施还有着对当前经济大环境方面的考虑。目前全国经济发展放缓,取消两费能够对刺激内需、激活民营经济市场、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一定作用,为民营经济提供较宽松的市场内部环境。他补充说,政府应该再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多管齐下,保证取消‘两费’的措施惠及商户。”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大连地税局:公积金个税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年终奖明年发怎么扣税?
·新税法工资支出可在税前扣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相关文章
·关于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
·两化肥产品出口税今起上调
·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
·小排量汽车消费税今起降至
·2008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
·江苏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
·关于核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