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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文章作者: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8-09-18   字体: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关税[2008]84号

  发布日期:2008-09-04

  实施日期:

海关总署:

  为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地区、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和奥运城市的绿化工作,经审核,现对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中的部分品种增加免税数量(具体见附件),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附件: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追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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