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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税关于2008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延期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京国税 文章作者:北京国税 发布时间:2008-09-18   字体: [ ]  
 
 

  北京国税关于2008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延期的通知

  鉴于今年“十一”长假正值纳税申报期,我局决定将10月份纳税申报期进行延期,各税种延期日期如下: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期延期至10月15日止;

  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延期至10月13日止;

  企业所得税延期至10月20日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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