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资讯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五部委公告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文章作者: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8-10-16   字体: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五部委公告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2008年 第60号

  发布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第60号

  发布日期:2008-09-20

  实施日期:2008-09-20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仍
·大连地税局:公积金个税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年终奖明年发怎么扣税?
·新税法工资支出可在税前扣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
·应付账款逾期三年须缴企业
 
 相关文章
·国税总局:土地增值税改革
·关于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
·国税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
·财政部证监会公告资产评估
·浙江公布今年首批高新技术
·去年房企纳税同比增48%
·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