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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北京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文章作者:《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8-10-29   字体: [ ]  
 
 

  11月1日起北京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三家保险公司可缴车船税

  北京市广大私车车主缴纳车船税将迎来一个新方式。昨天,市地税局宣布,自11月1日起,本市将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方式,3家保险公司可代缴车船税。

  首批参加试点的3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天平汽车保险和华农财险,私车车主在上述保险公司各网点办理交强险的同时,可一并实现缴纳车船税。

  据介绍,目前全市可办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共有23家,首批参加试点的3家公司共900余家网点,受理交强险业务约占全市总业务量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地税局还将逐步扩大范围,最终将实现全市所有从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能代收代缴车船税。

  在试点期间,本市地税机关将继续保留委托代征车船税的方式。也就是说,私车车主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或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申报缴纳税款。

  ■答疑解惑

  车主可持上年完税凭证缴税

  问:去保险公司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十分方便,只须持上年车船税完税凭证,即可在办理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已经缴税的车主,可凭本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直接办理交强险业务。

  问:代缴后,需要开完税凭证吗?

  答: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会将税款金额打印在交强险保单上,作为纳税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车主无需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问:如果需要完税凭证呢?

  答: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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