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筹划案例 > 正文  
以物抵账的纳税筹划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 文章作者:中国税网 发布时间:2008-05-30   字体: [ ]  
 
 

  以物抵账的纳税筹划

  案例:

  1999年6月,某市一家水泥厂以每吨200元(含税价)的价格销售给一家建筑公司5000吨水泥,价款共计100万元。因该家建筑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支付货款,建筑公司表示愿用其闲置的一幢办公楼(市场价格为100万元)抵顶所欠水泥厂的货款。水泥厂为不受损失,初步同意接受该抵顶方案,并欲将该办公楼以市场价对外销售,以此收回建筑公司所欠的货款。

  分析:

  若水泥厂先用债权抵顶换得建筑公司办公楼的产权,对于建筑公司来说,其用不动产产权抵账,视同销售不动产,应就此行为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水泥厂将来销售这幢办公楼以收回账款,对水泥厂来说再次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依照规定,同样缴纳以下税费:

  营业税:100×5%=5万元

  城建税:5×7%=0.35万元

  教育费附加=5×3%=0.15万元

  (假定不考虑印花税、契税等税种)

  以上三种税费合计共5.5万元。

  若水泥厂采用这个方案,可收回100万元的账款,但另需额外付出5.5万元的税费。因此,水泥厂需改变收账方式,建议水泥厂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水泥厂帮助建筑公司联系办公楼买主,然后建筑公司用售房款来偿还其欠水泥厂的账款。经多方联系,建筑公司找到了买主,建筑公司取得售楼款后随即清偿了水泥厂的账款,水泥厂得以全额收回账款。

  在本例中,债权人——水泥厂通过行为方式转换,将收账过程中,不动产产权转让次数由两次变为一次,从而减少了在收账过程中不必要的税费支出。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筹
·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
·房地产公司筹划案例
·某税务筹划项目建议报告书
·集团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案
·设立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的筹
·企业投资方式的筹划方案选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税纳
 
 相关文章
·有没有一种缩小价差的思路
·“补救筹划”就是偷税
·几种捐赠方式的纳税分析
·筹划,复活了“半拉子”工
·销售结算时的税收筹划
·四种形式的企业如何作纳税
·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捕捉漏洞可节税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