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处理 > 正文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
文章来源:《北京财会》 文章作者:张智明 发布时间:2006-05-28   字体: [ ]  
 
 
  税收筹划并非新鲜事,国外已有诸多论述,并广为实践,在国内逐渐形成影响不过是近些年的事。据介绍,在一段时间内,税收管理部门对税收筹划持反感态度,其中的原因在于:税务部门想要多收税,而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少缴纳税款。国家税务管理机关表示,税收筹划更应花大精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运用,而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目前许多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清楚,只想通过其它渠道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这显示出税收管理机关对于税收筹划的默认态度。

    关于“税收筹划”,目前还没有一个法律的概念,比较普遍的解释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收的活动。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们分别融人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同时也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巨大的挑战。本文站在企业的立场上,通过分析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介绍企业经营活动中应如何做好税收筹划,也就是进行合理又合法的节税。
    通过税收筹划,让企业合理节约上缴税款,这就是正在兴起的“税收筹划”行业的任务和目标。从事税收筹划的机构应该清楚地帮助企业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这方面的“筹划空间”是很大的。税收筹划应该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意义在于依托税收法规的导向,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和收益分配等活动的调整,寻求企业收益与税收负担的最佳配比,从而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进行策划,选择税负最轻的方案,也即纳税人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由此可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的。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和综合性等特征。

    合法性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作,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属于偷漏税,应该严厉惩罚。筹划性意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即在行为发生以后才缴纳税款,但经营、投资、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也具有针对性,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不同,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进行事前筹划的可能性。目的性是指纳税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它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也即低税收成本与高资本回报率;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推迟纳税的期限,这不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但相当于企业取得了一笔零成本的资金,考虑到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它有利于增加股东权益。综合性是指税收筹划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上。同时,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应该是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因为风险与收益总是并存的,—味地追求税款的减少,反而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减少,如果有多种选择,总体收益最多但应纳税款并非最少的那种方案应视为最理想方案。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逃税、抗税及避税的区别

    要正确理解税收筹划,首先必须搞清楚它与偷税、漏税、逃税、抗税的区别。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识地违犯税收法令规定,以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如伪造凭证、少报应纳税项目、虚增成本费用、制造假账或搞账外账等。漏税是纳税人无意识地发生漏税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或工作粗心,再加上征收人员政策、业务知识水平有限而引起的。逃税是指纳税人有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抗税是指纳税人抗拒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而税收筹划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合理又合法的“节税”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的手段,在税法的许可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或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讲,避税可分为顺法性避税和逆法性避税。从严格意义上讲,顺法性避税不属于真正的避税范围,因为它与税法设置的初衷相吻合,是对税法的承认和遵守,它利用的是节税,也即税收筹划,并不影响与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与税收的职能作用。如引进某具有节水功能的设备与普通设备相比,成本较高些,但企业考虑到税收因素,采用了税收法规引导下的具有节水功能的设备,同时也为企业获得了更大的收益,这就是顺法性避税,也就是税收筹划。而逆法性避税是指与税法的意向相悖,利用税法不及的缺点进行反制约、反控制的行为的活动,它对国家税法的作用与税收的收入有一定的影响。例如某人为了给其继承人留下尽可能多的财富,设法通过各种手段分割其财产,并将产业转化为不同类型的财产,以便达到避税的目的。而财产转移税的立法精神是从收入和控制资产转让等方面考虑的,所以这种避税行为是违背法律意图的,成为反避税的目标。虽然税收筹划和避税都是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实现少纳税的效果,但两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三、税收筹划现状分析

    作为西方国家几乎家喻户晓的税收筹划,在西方早已广而有之,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只是在近些年才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广大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欲望非常强烈。有人担心鼓励、发展税收筹划容易助长纳税人逃避税收的歪风,影响税收征管质量,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时下,人们对税收筹划存有诸多误解,普遍认为在纳税越多越光荣的大气候下,通过税收筹划为国家少作贡献不光彩。一些税务部门利用纳税人这种心理,一到预计税收任务完不成时,就由领导带队,深入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在企业已经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以后,还要其预缴或多缴一些,或是将本应在当年抵退返还给企业的税款挪到以后年度退还。一些企业明知道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但碍于纳税越多越光荣的传统意识,又觉得征税一方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而不敢言。殊不知,上述税务部门的不合法行为和纳税企业的软弱受害,对国家法律建设和市场经济均遗害无穷。

    税收筹划有利于防止上述扰乱经济、税收秩序的事情发生,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税收筹划工作的展开,不仅对税收、对经济能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必将对人们头脑中残存的陈腐观念产生强烈的震撼和冲击。我们应该自觉地运用法治观念去观察、思考、认识发生在身边的新鲜事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手段

    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一切优惠条件,享受税收利益,从而达到既不多纳税,也不少纳税的目的。它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摘单项税种的税收筹划;另一种是综合性的税收筹划,也即在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中,取其中经济总效益最高的一种。

    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可概括为:选择企业的经营组织形式,然后合理地安排企业的财务活动,利用各种合理有效的方法和平段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有:转让定价法;成本凋整法;税收优惠的利用;企业经营活动的安排;回避高税点、利用低税点;纳税期的递延等等。无论企业选择哪种税务筹划方案或方法,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综合运用以上各种方法,企业才能真正做到有效的税收筹划。

    五、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税收优惠政策是利用税收收益引导人们的活动方向,使之符合国家对经济的调整意图。而纳税人把投资行为着眼于不负担税收或只负担较轻税率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为了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争取更多的有利条件,得到更高的资本回报率,因此利用税收优惠节税的潜能是巨大的。但是,税收优惠待遇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限制条件,只有合理运用才能得到切实的利益。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到总体税负的的优化。此外,企业在减免税快到期时,将未来收益在减免期实现,将亏损推迟到征税期,也可以达到节省一部分税收的目的。这就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更大的挑战,财务人员需要通晓相应的税收法规,并且能熟练运用企业财务准则。

    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消除对税收筹划的几种误解。同时,企业的税收筹划也要与现行的税收政策导向相适应。近几年国家为完善税制,促进经济发展,运用税收征收及减免税等手段,以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企业要获得生存,获取更大收益,就要把。握这些政策,运用好这些政策,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税收筹划,以充分享受这些政策给予的优惠。有些政策的出台常常就是为了某一特定时期及某——行业的经济发展需要而制定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注意勺税收政策川适应,与国家经济杠杆调节方向相——致,就可以较好地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其次,税收筹划决策应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从广义上讲,税收筹划决策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具有整体影响作用;从狭义上讲,税收筹划决策可以只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某—个税种、某—项政策的合理运用。税收筹划要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不管大小,只要有利,都应认真分析研究。眼睛不能仪盯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种税少缴了,另—‘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厂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出最优的方案。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和税务处
·财税处理之三企业所得税会
·资产评估增值问题的会计和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之比较
·北京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
·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与
 
 相关文章
·试论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与
·无形资产会计中的涉税处理
·税务会计在税务筹划中的作
·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税务筹划中的会计处理探析
·最新企业捐赠受赠业务的财
·浅析WTO环境下的我国会计
·债务重组准则会计和税收处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润博
财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
属润博财税网所有,未经本网
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
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且必须注明“来源:润博财
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
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
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
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
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
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
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
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
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
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7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