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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电耗和用料,匡算企业投入与产出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文章作者:宁波国税 发布时间:2008-06-09   字体: [ ]  
 
 

  掌握电耗和用料,匡算企业投入与产出

  行业基本情况
  2006年,浙江省慈溪市共有20家再生料纺涤纶短纤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这些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家企业共计申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230697万元,其中自营出口额51618万元,占总应税销售额的22.37%。按适用税率虚拟自营出口额销项税额后,增值税应纳税额4106万元,增值税平均税负率为1.78%。
  据了解,再生料纺涤纶短纤维是指以矿泉水、雪碧、可乐等废塑料瓶片或大化纤产生的废丝料等为原料纺制的涤纶短纤维,其主要生产设备是纺丝生产线,不同规格的生产线以螺杆大小表示,其生产过程均耗用电能。
  行业调查确定增值税纳税评估测算模型、方法
  针对行业生产依托生产线、生产工序较为简单、生产过程均耗用电能及生产用原料比较单纯等特点,依照信息数据可信程度,根据税源税基关联递进关系,慈溪市国税局纳税评估人员建立了以电耗产出模型为基础,以废料投入产出模型为后续的“关联递进”评估方法。
  模型1。实际可达到的短纤产量=短纤生产用耗电量÷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评估标尺值+委托外加工产量。首先对短纤产量进行测算评估,把住短纤业税源这一首要关口。通过测算实际可达到的短纤产量,可以对企业账面短纤产量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判断,进而可以计算企业短纤产销量、销售额乃至增值税应纳税额等差异。
  经对典型户跟踪调查以及询问技术专家,与短纤业协会共同探讨,确定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评估标尺值:包括清洗、粉碎、制作泡料等原料处理和污水处理用电量,按生产线规格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上限分别为:90号螺杆生产线586千瓦时/吨、100号螺杆生产线546千瓦时/吨、120号螺杆生产线466千瓦时/吨、150号螺杆生产线426千瓦时/吨、170号螺杆生产线406千瓦时/吨。
  模型2。废料投入产出率=实际可达到的短纤产量÷废料账面投入量×100%。短纤业废料投入产出与增值税税基息息相关,在完成短纤产量评估基础上,再对企业废料投入购进量合理性进行评估,可以基本实现对短纤业增值税负税能力的完整准确评估。以实际可达到的产量与废料账面投入量进行配算,即是对企业实际情况的还原,会使评估结果更合理、更正确。通过测算废料投入产出率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进料问题:若废料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标尺值下限,则可认为可能存在多计进料问题;若高于行业标尺值上限,则可认为可能存在少计进料问题。
  通过对多家企业成本构成剖析,确定废料投入产出率评估标尺值区间为86%~96%。按实耗扣税法测算,一般情况下短纤业增值税税负至少可达到2%。
  采集评估数据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疑点、差异评析
  通过专门调查及实地采集,针对性地取得各企业纳税评估有关数据信息,对短纤业2006年度增值税申报纳税疑点、差异进行分户、汇总分析。
  (一)行业评估数据全行业2006年度实际在用各规格生产线共计31条,账面投入废料32.42万吨,减除外搭出售后的总用电量17481万千瓦时,账面短纤生产量28.95万吨(其中委托外加工0.53万吨)、销售量28.63万吨、销售额202102万元、平均售价为0.71万元/吨,短纤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87.60%,按账面计算废料投入产出率为89.3%、每生产1吨短纤耗用电量604千瓦时。
  (二)应用同业税负分析法进行初步分析
  统计行业内各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申报表现,行业整体税负仅为1.78%未达到应有纳税能力;各企业税负率离散度较大,最高的为4.19%,最低的为0.52%,相差3.67%,差幅竟达7.06倍;自营出口企业的税负率大都较低,这些异常现象显示短纤业申报纳税中可能存在问题。
  (三)运用模型1测算短纤实际产量进行税源分析
  1.行业总体概评。全行业全年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账面平均值604千瓦时高于评估标尺最高值(即90号螺杆生产线评估标尺值),意味着行业整体可能存在着少计短纤产销量问题。即使按评估标尺最高值进行测算,全行业全年实际可达到的短纤产量也有17481÷586+0.53=30.36万吨,多于账面产量30.36-28.95=1.41万吨。
  2.分户评析结果。17户企业全年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账面值高于评估标尺值,可能存在少计短纤产销量问题,占到了行业总户数的85%。经逐户推算少计的短纤产销量有近2.6万吨,约占全行业账面总产量的9%。其中,A企业实际在用生产线有120号螺杆2条、170号以上螺杆2条共4条,减除外搭出售后的用电量2498.66万千瓦时,账面短纤产量5.04万吨。按简单加权平均法计算A企业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的评估标尺值为(2×466+2×406)÷4=436千瓦时,则其实际可达到的产量可能有2498.65÷436=5.73万吨,可能少计的产销量有5.73-5.04=0.69万吨,占账面产量的13.69%。
  (四)运用模型2测算PET废料投入情况进行税基分析
  1.行业总体评析。以模型1测算出的全行业废料投入产出率达到(28.95+2.6)÷32.42=97.32%,高于评估标尺值上限96%,反映出短纤业总体上可能存在少计进料问题。可能少计的进料量至少有(28.95+2.6)÷96%-32.42=0.44万吨,约占账面总投入量的1.36%。
  2.分户评析结果。经测算评析存在少计短纤产量疑点的17户企业中,有9户企业的废料投入产出率超出了评估标尺上限值,甚至超过了100%,反映出这部分企业同时存在少计进料问题,经逐户推算可能少计的进料量至少1.4万吨,约占全行业账面总产量的7%;其他8户企业的废料投入产出率处于评估标尺值区间,显示出这部分企业未同时存在少计或多计进料问题。其中,A企业账面投入废料6.24万吨,则废料投入产出率为5.73÷6.24×100%=91.83处于评估标尺值区间,显示A企业未同时存在少计或多计进料问题。
  (五)综合评析结果综合上述测算评析结果,发现短纤业申报纳税在整体上可能存在既少计短纤产销量又少计废料购进量即“两头在外”纳税问题。全行业少计的短纤产销量可能达到2.6万吨,约占全行业账面总产量的9%;少计的废料购进量可能有1.4万吨,约占全行业账面总投入量的7%。全行业中有17户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纳税疑点,占行业总户数的85%,其中8户企业主要存在少计短纤产销量疑点,9户企业可能存在“两头在外”纳税问题,其中A企业主要存在少计短纤产销量疑点。
  分户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
  案头评析显示短纤业极大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纳税问题,慈溪市国税局于是将20家企业全部确定为评估对象,就2006年度纳税申报情况开展纳税评估。评估人员依据案头评析情况,按户举行税务约谈、受理企业举证、进行实地核实和辅导企业自查自纠。
  约谈中,企业基本上都认同税务部门的评估测算方法,同时向评估人员提供了举证材料,要求税务部门对企业部分非生产用电量和另类产品生产用电量给予核实扣减,对影响产量的个性化因素给予确认。
  A企业也提供了举证材料,经评估人员核实,确认企业基建用电、工人居住生活用电及新设备安装及调试期用电共计141.3万千瓦时,扣减后A企业短纤生产用电量为2357.36万千瓦时。经评估确认A企业存在短纤销量差异3684吨,按每吨短纤年平均售价计算存在销售额差异2804万元,废料投入产出率为86.6%基本合理。经辅导,A企业最终补缴2006年度增值税479.12万元,其中因购进电量用于基建、职工福利转出进项税金2.48万元,因未按规定申报应税销售额补提销项税额476.64万元,同时缴纳滞纳金24万元。评估后A企业增值税应税销售总额增加到40957万元,应纳税额增加到796万元,税负率为1.94%,基本回归实际。
  短纤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结果
  经评估,2006年度短纤业申报纳税中有8户企业主要存在少计短纤产销量、销售额、少提销项税额问题,9户企业存在“两头在外”纳税问题。经辅导和企业自查自纠,追缴这17户企业增值税共计2398万元,占全行业申报增值税额的58.4%,其中补提销项税额2393万元、转出进项税金5万元,同时加收滞纳金120万元。
  经评估,2006年度短纤业增加短纤产销量2.19万吨,占账面产量的7.56%;增加短纤销售额13870万元,占申报销售总额的6.01%。剔除外搭出售用电和另类产品用电,评估前全行业平均每生产1吨短纤耗电量为518千瓦时,评估后为482千瓦时。全行业废料投入产出率为96.05%,估算未入账的废料至少有1.12万吨,涉及金额5900万元左右。全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率达到3.01%,若扣减因未入账进料部分进项税金1003万元后,全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率为2.25%,回归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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