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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苏宁的查税危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周刊》 文章作者:石磊 发布时间:2008-06-18   字体: [ ]  
 
 

  国美苏宁的查税危机

  大量的增值税滞留票是否违法?滞留原因是家电行规,还是人心贪婪? 

  因为怀疑中国家电连锁行业最大的3家公司国美、苏宁、大中(刚刚被国美收购)涉嫌“隐瞒销售收入”及对应的逃漏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从4月份起展开了一次专项调查。

  6月12日,国美苏宁分别发布澄清公告,坚称自己不存在隐瞒销售收入问题,并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的核查工作。

  国税总局一位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周刊》透露,此次国家税务总局的专项核查工作力度很大,“近几年里能跟这次动静这么大的只有之前的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可比。一般来说稽查局不会轻易出手,但是目前没有结案,结论尚不清楚。”

  1994年后,为了配合税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金税工程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专项监控和管理。金税工程是一张巨大的增值税信息管理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家电制造商向家电连锁企业销售家电,并开具发票抄税报税,家电连锁企业在销售后应为增值部分的收入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家电卖场对来自家电厂商的进项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就会形成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

  国税系统内部文件显示,国税总局稽查局在金税系统中发现,3家公司旗下461家零售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大量的存根联滞留票。文件没有明示这些滞留票的总金额,但是,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向《第一财经周刊》表示,其中涉及到苏宁电器的滞留票有一万多张,“具体金额暂时不方便透露”。国美电器副总裁何阳青同样婉拒了记者的提问。

  2007年,国美销售额为1023.5亿元人民币,苏宁为854.7亿元。

  “这一万多张票相对于苏宁每年十几万张增值税发票的量不是一个大数字,并且这当中有相当大部分是合法滞留票。”孙为民表示,苏宁在2006年新开了167家门店,如果这些门店采购办公用品作为固定资产自用而非销售的话,这部分采购额就会形成滞留票,但是这些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同样容易产生滞留票的是在产品退货环节。比如苏宁的某批100台空调中有1台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家电制造商先开出了100台的增值税票,而实际销售额为99台,家电厂商就会冲销掉100台的票,然后再开具一张99台的专用发票给苏宁。最初开具的100台的发票已经被冲销,超过90天不能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

  也许不能简单把“滞留票”看做家电行业的行规,至少五星电器在此次风波中得以幸免——五星电器两年前被美国最大的家电零售企业百思买收购。五星电器品牌与市场推广总监景星肯定地对《第一财经周刊》表示,已经与财务人员核实过,五星电器没有大量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的情况,“我们的财务状况不仅受到国内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样受百思买严谨的财务体系监督。”

  孙为民强调,作为上市公司,只会希望自己的销售收入、销售利润越多越好,“通过资本市场的放大,苏宁的一块钱利润乘以市盈率后是几十块钱,逃避17%的增值税,一块钱才节省一毛七,隐瞒销售收入去逃避增值税,从逻辑上根本讲不通。”

  2007年,苏宁上市公司盈利14.65亿元。

  国税总局的此次专项行动将在6月30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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